202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草表)
考生报名号: 姓名:
统 一 录 取 志 愿 |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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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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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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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须知
一、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认真阅读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所发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2020年黄浦区“统一招生录取”招生学校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的各章节。
二、所有中考考生,含高中提前批预录取考生和已填报中职提前批志愿考生,均需填写《202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草表)》,考生和家长(监护人)按志愿表草表的信息上网输入志愿(具体操作要求见“操作手册”),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考生及家长(监护人)须按考试中心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的现场确认,对打印的志愿表正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后将作为考试中心投档录取依据,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考生一旦在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的提前批中被录取,其填报的统一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进入统一录取程序。
三、考生填报志愿表的相关规定
1、“零志愿”招生学校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久隆模范中学。考生必须在本区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详见《计划书》)。
2、黄浦区所在初中学校的考生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必须依据分配到本校的高中学校及计划数(见学校公示)。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上海户籍返沪考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3、考生不填报“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4、1—15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考生可按《计划书》中提供的招生学校计划自主填报。
对按大类招生的中职学校,录取时不分专业,考生被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考生填报专业意向志愿,学校按招生总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如果第一志愿专业意向未被录取,学校可在校内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考生应仔细阅读此类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慎重填报志愿。
5、统一投档工作结束后,未录取考生本考试中心均会通知,进行征求志愿。故志愿表中取消“是否征求志愿”栏。
四、填报志愿时,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计划书》中的学校计划及说明要求。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应准确输入学校代码,系统会自动生成学校名称;签字确认时考生应再次仔细核对所填志愿的学校代码和学校名称。
五、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注册报到。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