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教育工会关于黄浦区教育系统
教职工申请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
根据《黄浦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
一、补助范围
(一)恶性肿瘤患者
凡历年患者,须填写《历年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二)。经审批后,给予补助10000元。
(二)非重病门、急诊疾病患者(当年、历年个人帐户资金为零,进入自负段支付金额超过300元者)
申请者须填写《门、急诊医疗补助申请表》(表三)并附上相关医药费收据(原件)。经审批后,给予补助。
1、自负段内(1500元):按自负医疗费300元后补助100%(即补助最多1200元);
2、共负段内(分段补助):1元至2500元部分按70%补助;2501元至5000元部分按80%补助;5000元以上部分按90%补助。
二、上报时间和要求
1、
2、每位申请补助的人员需填好相应表格,表格从学校网站上下载,将医药费收据(原件)按日期顺序整理后放入信封,即一人一表,一人一信封。
三、审核和下拨补助经费时间
向明初级初级中学工会
二0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历年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二)
编号:
单位 |
姓名
年龄
性别
主要病因
患病日期
学校工会
审核金额
学校工会
主席签名
区教育工会
审核金额
审核人签名
区教育工会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门、急诊医疗补助申请表(表三)
编号:
单位 |
姓名
年龄
性别
主要病因
自负段支付金额
共负段支付金额
①1元——2500元,按70%补助,金额 元
②2501元——5000元,按80%补助 元
③5000元以上,按90%补助,金额 元
学校工会
审核金额
学校工会
主席签名
区教育工会
审核金额
审核人签名
区教育工会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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