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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25    发布人:
 

黄浦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办法

(黄浦区教育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落实和贯彻市府《关于促进本市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区教育工会帮困资金的最大效能,增强工会凝聚力。黄浦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工作,从2012年起实施至今受到了教职工的欢迎。相关人员从中得到了帮扶和救助,起到了缓解个人压力和减轻个人负担的作用。2016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一、医疗帮困范围

患病求医,在医保范围内自负部分过大者。

二、医疗帮困对象

在编教职工

三、申请办法和补助标准

(一)、恶性肿瘤患者

1、当年新发病者,须填写《新发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一)并附上医院诊断书。经审批后,给予补助20000元。

2、历年恶性肿瘤患者,须填写《历年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二)。经审批后,给予补助10000元。

(二)门、急诊患者(当年、历年个人帐户资金为零,进入自负段支付金额超过300元者)

申请者须填写《门、急诊医疗帮困金申请表》(表三)并附上相关门急诊付费收据,经审批后,给予补助,标准如下:

1、自负段内(1500元):自负医疗费300元后补助100%(即补助最多1200元);

2、共负段内(分段补助):1元至2500元部分按70%补助;2501元至5000元部分按80%补助;5000元以上部分按90%补助。

3、住院医疗患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共负补助申请表》(表四),在办理完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互助保障后,凭该会“凭证”,给予补助。标准为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保障补助金额的70%

4、生育女职工

申请者须填写《女职工生育补助申请表》(表五)并附上婴儿出生证明,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

5、住院手术需护理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手术护理费补助申请表》(表六)并附上出院小结,补助标准为住院100/天。

6、教职工病故者

由学校工会填写医疗帮困金申请表(病故)(表七),给予一次性20000元补助,并及时结清当年医疗费补助。

四、审批及发放程序:

1、本人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资料;

2、基层工会审核后,学校工会主席签名;

3、区教育工会医疗帮困金管理小组审批并复核经费;

4、区教育工会将补助金汇入学校帐户,由学校代为发放。

五、申请补助办理日期:

(一)发生下列情况的需及时办理,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工会复核,并填好相关表格,至区教育工会办理。

1、新发恶性肿瘤

2、女职工生育

3、住院手术护理

4、住院共负

5、病故

(二)发生下列情况的,自每年的41日起申请(此办法的执行年度同医保执行年度一致,即上年41至当年331

1、门、急诊患者

2、历年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大病的相关材料)

六、本办法自201641日起执行.

黄浦区教育工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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