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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教基[2014]4号(2014年黄浦区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04-17    发布人: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文件

黄教基〔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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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黄浦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4]2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42号)的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2014年黄浦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本区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优质、多样、协调发展。

二、计划管理工作

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总体发展目标,今年我区初中毕业生3000人左右,计划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8%以上,普职比为64。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

三、报名工作

2014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工作在201431前完成。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85号)。

四、志愿填报工作

(一)2014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后方为有效。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登录“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zhaoban.hpe.sh.cn)进行网上填报,其栏目设置: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的考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以下简称“区中招办”)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二)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在截止时间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区中招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网上填报,并由学校组织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进行签字确认。跨区(县)报考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志愿,并由区中招办组织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现场签字确认。考生志愿一旦上报区中招办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3、在“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等信息,考生可根据分配到本校的名额,自主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跨区(县)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应届返沪考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5、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它志愿学校。

6、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于20145月底前结束。

7、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统一招生录取志愿”,提前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和预录取工作与统一录取批次志愿填报工作同步进行。考生一旦在提前录取中被录取,其填报的统一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进入统一录取程序。

五、考试工作

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2014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2014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 分,物理满分为90分,化学满分为60分。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

32014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满分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于2014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黄浦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教体卫[2014]1号)。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于20145月底前举行。

(二)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

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遵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15号)文件规定。

跨区(县)报考的学生在初中就读区(县)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所设科目的考试。其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降分的审核认定也由就读区(县)招考机构负责。

(三)2014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按考试日期顺序)

41215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524

(星期六)

 

 

 

(星期六)

9001010

思想品德(开卷)

621

(星期六)

90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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